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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燃气客户:
您好!
根据成发改要素价【2020】517号《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采暖用气价格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成都燃气集团统一管理原则,自2022年起,居民阶梯气量计价周期变更为每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由此给各位客户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成都成燃凯能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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