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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第4.2.1条“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均有相关要求:“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
(二)条文解释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风险
1.条文解释
客人在客厅留宿或休憩自然无法杜绝,客厅自然在一定时段承担卧室的作用。卧室作为休息睡觉之处,对燃气泄漏不易察觉,对油烟等有害物敏感,其与用气场所应予以物理隔断,同时也要确保卧室有其它通风换气出口,方能保证人员夜间休息的空气流通安全与防油烟等的卫生条件。
厨房与卧室、起居室(厅)隔开,以防止泄漏燃气和烟气危害人生安全,厨房与卧室、起居室(厅)分别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是居住者的基本需求。
2.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用气安全风险
(1)若厨房不封闭、没有门墙,火势很容易向其他场所蔓延;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并悄然弥漫到客厅、卧室等场所,开关电视机都有可能酿成灾难。
(2)客厅因空调使用、防蚊、防风等客观因素,难免会关闭窗户,自然会有形成密闭房间的情形,密闭房间内使用燃气易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综上所述,开放式厨房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有疑问请致电82650991,谢谢您的支持!